北京防寒费是强制发放吗
北京防寒费是强制发放的
北京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一般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并且高温补贴是属于劳动者的工资组成部分,防暑降温费是强制发放的,如果出现了符合发放标准的地区与单位不发放补贴,则该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规定
防暑降温补贴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补贴发放标准每个地方不同,举例如下:
1、广东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是300元/月,如按照法规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月-10月。
2、天津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按法规,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每天35元。
3、北京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公布的相关法规,北京市按照相关法规将继续在6-8月份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防寒费防暑费法律规定
关于防暑降温费的法律规定是劳动者在室外温度达到三十五度以上坚持工作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补贴费。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是劳动者在每日高温工作的情况下,是每个月都不能低于一百八的补贴费用。
一、关于防暑降温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防暑降温费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C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
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二、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C(含33°C)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33°C以上室内工作月补120元
提醒您,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C(含33°C)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三、职工防暑降温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职工防暑降温费是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津贴或补贴,应该计入当月工资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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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费怎么算
2022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在一两百元一个月左右,但不同省份发放标准也不一样。而且室外作业高温补贴标准要高于室内,也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发放防暑降温费,通事业单位都会发。而私人企业针对不是室外高温从业者都不会发放高温津贴的,但事业单位上班,每年夏天就会发高温补贴,,至少也有个好几百。下面带来2022年部分地区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如下:
1.广东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是300元/月,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月-10月。
2.天津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每天35元。
3.北京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继续在6-8月份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4.陕西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2022年陕西职工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执行标准和去年一致。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5.山西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6月13日,从山西省人社厅传来消息,今年6月至8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可享受每人每月240元高温津贴,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单位将受到罚款。
6.山东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人社发〔2021〕64号)规定,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7.安徽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安徽省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但这是最低标准。此外,还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8.广西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50元至30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1.5元至13.8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此外,全国总工会近日也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重点关注医护人员、社区防疫志愿者等防疫一线人员中暑。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建立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
实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以每年发布的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调整相关待遇。
(一)最低工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考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就业状况等因素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二)企业职工办理退休计算基本养老待遇时,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以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1年按1%的比例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以本人全部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1997年12月31日前缴费每满1年按1%的比例发放。
(三)企事业单位工伤职工按月享受的生活护理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50%计发,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计发,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计发。
(四)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按30个月计发,六级伤残按25个月计发,七级伤残按20个月计发,八级伤残按15个月计发,九级伤残按10个月计发,十级伤残按5个月计发。
(五)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工死亡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丧葬补助金按6个月计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60个月计发。建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和正常增长机制。2008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配偶的抚恤金每月增发68元,达不到每月591元的补齐差额;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每月增发51元,达不到每月443元的补齐差额。以抚恤金最低发放标准为基数,今后每年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幅,提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六)对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济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1名直系亲属,按6个月计发;供养2名直系亲属,按9个月计发;供养3名或3名以上直系亲属,按12个月计发。
(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个月计发。
(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每年6月至9月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
(九)企业职工中班津贴和夜班津贴,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中班津贴按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计发,夜班津贴按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计发,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劳动法关于防暑降温费的规定
北京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一、北京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33℃以上室内工作月补120元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相关负责人介绍,“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
二、用人单位能否以提供清凉饮料等冲抵防暑降温费
不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一条规定“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全国各省份也均有类似的规定,例如:《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
三、除高温补贴或防暑降温费外,职工在高温天气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在高温天气还享有以下权利:
(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天气,调整作息时间:
①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②日最高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40摄氏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③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37摄氏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3)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4)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5)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6)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7)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8)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为企业单位发放防暑降温费提供了依据,任何企业单位都不得克扣职工的防暑降温费,确保职工能够及时得到这笔费用。如果有不发的,职工也可以积极的投诉举报。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